儀器校準對計量人員的要求
按國家、地方及部門校準規程對計量設備進行校準的人員,應按國家制訂的有關校準員管理辦法,計量設備校準,按所能夠從事的校準項目進行考核,合格者頒發校準員證。考核方法是從校準員考試1題庫中抽選有關內容試1題進行筆試并安排實際操作考試。發證采取單位主管部門頒發和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兩種形式。校準員證書上應標明所能進行的校準項目。
常見的測繪儀器的計量校準和檢定系統模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接件模塊。接件模塊是對測繪儀器基本信息的處理模塊,進而生成接件單,在此基礎上才能實現后續的基本操作。
(2)任務分配模塊。這一模塊是對檢測任務進行分配的模塊,根據實際的檢定情況發揮作用。
(3)數據錄入模塊。這一模塊主要是針對測繪儀器的計量校準和檢定校準管理系統檢定證書數據的分析和錄入,是檢測結果的重要體現。
(4)查詢模塊。查詢模塊主要包括客戶電話查詢功能以及互聯網界面自主查詢功能。
量具計量校準周期
1、新購入和修理后的計量器具必須經檢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檢定周期到期的計量器具, 因工作暫不需要的可申請緩檢,儀器計量校準, 中心主任應寫出書面理由與申請,合肥計量,報上級計量主管部門批準。
3、停用的儀器設備必須隔離存放。 再次使用須排除不合格原因并經重新檢定取得檢定證書, 經設備管理員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重新使用。
4、設備管理員要做出檢定記錄、設備 運行情況記錄,檢定證書、不合格設備處置記錄均歸入儀器設備檔案。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科準,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